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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工部的专栏


关于在全市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平厂开办[2012]3号)

各县(市)区、各产业、直属基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次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平顶山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今年开展第七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通知(平工文[2012]18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平工文[2012]4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全总、省总要求,规范本地区、本系统所属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充分有效发挥企业职代会作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实现职工和企业的和谐双赢。

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2012年工作要点(平工法[2012]3号)

2012年法律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省总和市总的工作部署,把实施“两个普遍”和“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与“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与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与大力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

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平工文[2012]1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在全市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要求的第三年,也是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决定, 2012年3月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平工办[2012]5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今年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意见》和省总“两个普遍”要求的第三年,也是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为了构建 “真谈、善谈、谈好、形成制度”的工资集体协商格局,市总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平顶山市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3月2日 上午,平顶山市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总工会13楼会议室举行, 市劳动关系三方的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出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各县(市)区总工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同志、各产业工会负责同志、部分企业行政及工会主席130余人参加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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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总工会决定召开“平顶山市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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