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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总工会经审办的专栏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总工会2011年经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工经审[2011]4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基层工会:

现将《平顶山市总工会2011年经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安排年度工作时参考。

关于报送2010年度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资料的通知(平工经审[2011]2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根据省总《关于报送2010年度县(市)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的要求,市总工会经审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对2010年度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检查的通知 (平工经审[2011]1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帮扶困难职工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大对帮扶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总经审会决定从2011年3月起对各县(市)区工会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的专项帮扶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各级工会拨付资金及社会各界捐助的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平工文[2010]67号)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提升经审工作整体水平,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定了平顶山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平顶山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印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经审会对照《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经审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平工经审[2010]5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认真贯彻全总十五届三次经审会议精神,了解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效的措施,全总经审会组成由部分经审会常委和委员参加的调研组展开专题调研,并下发《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根据全总、省总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对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评选活动的有关单位工会经费计拨情况进行审查的通知(平工经审[2010]4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

按照《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都必须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为促进工会经费的依法收缴,各级工会经审组织仍按照豫工文[2004]10号文件的要求,对参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评选活中的参评单位工会经费的计拨上缴情况进行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经审办《关于开展工会经审干部队伍状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平工经审[2010]3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全总十五届三次经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经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总经审会决定,将加强工会经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2010年度重点课题组织开展调研,在全面摸清当前经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全国工会经审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现就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对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检查的通知 (平工经审[2010]1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帮扶困难职工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大对帮扶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总工会经审会决定从2009年3月至4月对各县(市)区工会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的专项帮扶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各级工会拨付资金及社会捐助的专项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审工作总结的通知(平工经审[2009]4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省总十三大,市总九届十次全委会确定的经审工作目标,按照规经费审查工作范化标准建设的要求,总结考核我市2009年的经费审查工作,为2010年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创新提供新要求、新思路,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如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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