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经验交流暨表彰会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推广我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经验,表彰先进,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平顶山市工商业联合会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经验交流暨表彰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平顶山市总工会四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
3、市各产业工会负责人;直属企业工会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代表及先进个人。

四、会议内容:

1、表彰先进;2、交流经验;3、对下一步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应及时通知所属系统所有受表彰单位及个人,届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