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的通知》(豫劳竞办〔2018〕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开展职工技能竞赛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

开展职工技能竞赛是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助力企业发展,为我市各项工作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贡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泛开展,通过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竞赛中,为我市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贡献。

二、竞赛工种

2018年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覆盖48个行业(系统),155个工种(项目),各县(市、区)、各产业和市总直属企业要积极与省产业(系统)对接,参加省产业(系统)组织的职工技能竞赛,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产业(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所属地区、产业(系统)和单位的职工技能竞赛,努力扩大竞赛覆盖面,推动更多的单位和职工参与到职工技能竞赛。

三、表彰奖励

对于获得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第二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省赛前六名的选手,授予“平顶山市职工技术能手”称号。对于市产业(系统)、市总直属企业及重点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市总将根据参赛工种(项目)和人数等情况授予部分竞赛工种(项目)第一名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省赛工种(项目)第一名(参赛人数在20人以上)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其它工种(项目)酌情授予。

四、组织要求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都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技能竞赛,今年全市开展职工技能竞赛的工种(项目)应不少于200个,直接参赛职工不少于1万人。各单位应分别于7月20日前将本年度拟开展的职工技能竞赛工种(项目),11月30日前将全年开展(参加)职工技能竞赛的企业、工种(项目)和人数报市总生产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