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总部署要求,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女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新时代广大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励我市广大女职工竭诚履职、积极作为,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于2022年表彰一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状10个,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章10个。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50个,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50个。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状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章从推荐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中评选产生。被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状的集体同时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被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章的个人同时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和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重复授予。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以车间、科室、班组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技推进、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三)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自主创新,注重资源节约,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成绩优异,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原则上具有县(市、区)级表彰的荣誉基础。

(四)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参加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艰苦奋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原则上具有县(市、区)级表彰的荣誉基础。

(五)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状和奖章的推荐和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要优先考虑在艰苦行业,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在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岗位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由所在单位工会推荐,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审核盖章后,上报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二)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对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统一审核后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三)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候选集体和个人,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在市总网站进行公示。

(四)对荣获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状及奖章获得者,按程序同时申报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推荐评选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状(奖章)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评选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侧重推荐在在防疫、抗洪、维稳、乡村振兴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注重推荐在重大工程、促进区域发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女职工集团和个人,特别是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二)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的严肃性,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评选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三) 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做好各项表格填写工作。登记表用A4纸四号仿宋体、正反两面打印,简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A4纸三号仿宋体打印。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公示、公示报告各一式两份及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月21日之前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联系电话:3799620

电子邮箱:nzgb@pdsg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