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开展 2015年“职工消夏文化月”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市职工文化、企业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充分展现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劳模精神,充分展示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在实现我市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的宏伟目标中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时代风采和精神感面貌,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中开展2015年“职工消夏文化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职工消夏文化月”活动从8月1日开始至9月1日结束,为期1个月。

二、活动内容

1、以戏曲、歌曲、歌舞、器乐、戏剧、曲艺、民间技艺绝活、家庭才艺、班组安全管理法演示等内容的节目,通过职工自编、自导、自演、自娱自乐的节目形式进行演出,每场演出时间最短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2、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单位也可组织小型体育健身健美活动项目。如:游泳、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和各种棋牌类比赛等。

3、围绕“中国梦、劳动美、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开展演讲比赛、征文、诗歌、散文创作、集中教育培训、集中放映爱国电影等活动。

三、组织形式

1、市总在“职工消夏文化活动月”活动期间,组织市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健身万步走”健康竞赛活动。同时继续开展游泳兴趣小组、羽毛球兴趣小组、乒乓球兴趣小组健身健美活动,每周一、三、五下班后组织开展健身活动,陶冶情操、强身健体。

2、市总组织百场爱国、励志电影进广场、进社区活动,让职工群众不进影院就能免费观看电影。

3、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并负责下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职工消夏文化月”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总工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全森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组长:李京河 市工人文化宫主任(市总工会副县级干事)
成 员:张国旗、王长坡、康建民、铁建军、杨峰、吕玉红、袁亚超、曹新杰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长坡同志兼任。

五、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围绕“中国梦、劳动美、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制定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精心组织、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2、要求开展体育活动的单位,至少开展两个以上项目;选择爱国电影放映活动的,需选择科教、励志、爱国影片,每周至少播放一场。

3、参演内容要积极向上,主题鲜明,充分展现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辉煌成就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为我市创建河南省体育城市营造浓厚的氛围。

4、市总工会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各单位活动实施情况,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结合年终一并考评表彰;对组织活动不积极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

5、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于9月1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宣教部。
电子信箱:pdsghxjb@163.com
联系电话:0375-3799611
联系人:袁亚超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