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普法十几年 传递社会正能量 中央省市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宝丰县“普法红姐”金素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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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由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网、凤凰网、河南日报、河南工人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河南电视台卫星频道、大河网、映象网、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平顶山日报、平顶山电视台、平顶山人民广播电台18家主流媒体组成的采访团齐聚宝丰,对宝丰县“普法红姐”金素珍进行集中采访。

采访期间,媒体记者先后到金素珍家中、中华曲艺展览馆、观音堂山区等多地采访,通过实地采访、观看法治文艺专场演出和观看视频等方式,从金素珍本人到她的宣传队,从金素珍家人到她唱作的素材原型,从政法干部到普通群众,媒体记者全方位深入了解金素珍的先进事迹。

在杨庄镇马街村的“百姓大书场”,媒体记者观看拍摄了金素珍说唱艺术法治专场演出,并对现场观众进行了采访。马街村村民程俊民说,我们都是金素珍老师的粉丝,金老师戏唱得好,人品也好。她在戏中教育人们尊老爱幼,遵守法律,还让我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被金素珍搬上舞台的素材原型——模范法官朱正栩对记者说:“能不能全面实施以法治国,全民参与程度很重要,金素珍以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曲艺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对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度作用很大,效果很好,我们应该大力提倡。

被采访的法律工作者也认为金素珍以曲艺的形式在群众中宣传法律法规,使普法工作走近百姓,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法制宝丰、和谐宝丰”做出了很大贡献。

在金素珍家中,她用朴实的话语对记者说:“我作为一名党员,要感谢党对我多年的培养,有义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曲艺既是我的爱好,又能让大伙儿在艺术享受中接受普法教育。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依法治国,我的宣传责任更重了,我会一直唱下去的,还要带动一部分年轻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

媒体记者也被金素珍退而不休,坚持10多年义务普法宣传的精神所感动。《法制日报》记者马维博说:“我采访过许多法治宣传典型,但像这样自发义务宣传十几年的很难得、这是为依法治国增光添彩的事情,这种精神难能可贵,非常值得推崇,这要靠我们媒体人宣传和推广出去,让更多人加入到普法队伍中来。”

今年63岁的金素珍是县民族宗教局的一名退休女干部。十多年来,她通过喜闻乐见的曲艺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被群众称为“最美”普法人。她带领“三八红姐法治文艺宣传队”,进社区、进企业、进广场、进敬老院、进田间地头,义务为群众表演、据不完全统计,宣传队已为群众义务演出1000余场次,观众达到了200余万人次。其中法治专场500场。她主动与县水利局具有丰富写作经验的离休干部丁金水老人共同创作法制节目,两人合作编写出了《法盲王老二》《游击超生害处多》《八项规定正党风》《十八大精神放光芒》《孙贵孝母感动人》《劳模法官朱正栩》《消防安全掌中宝》等20余部法制文艺作品,以曲剧、河南坠子、三弦书或大调曲子等形式进行表演,深受群众喜爱。她先后获得鹰城十大法治人物,平顶山市“妈妈防火团”才艺展示一等奖,河南省六五普法教育中期先进个人,河南省第二届“119消防奖”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张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