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困难劳模申请救助公示


根据省总工作安排,9月份在全市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目前,全国劳模调查审核工作已经进行完毕,经党组研究同意,申请困难救助人员4名。经过劳模本人填写申请表、基层工会入户调查、会议研究、情况公示、工会组织逐级审核,现将4名全国困难劳模情况给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12月26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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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