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向胡丽巧、史新旭、郑巍同志颁发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


文件正文

平顶山市五一新闻奖评审委员会根据2012年度参评新闻作品强大的宣传效果和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与会评委反映强烈,反复讨论决定:特向《汝丰焦化工资集体协商促企业和谐发展》、《煤海青春》、《鹰城文化宫的夏天》叁篇作品的第一作者颁发“平顶山市五一新闻奖”特等奖。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及全市宣教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对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打造平顶山市工会“三工”宣传品牌。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三工”宣传奖励办法,平工办字【2002】31号文件《平顶山市总工会“三工”宣传工作考评奖励办法》规定,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向获得2012年度“平顶山市五一新闻奖”特等奖作品的第一作者胡丽巧、史新旭、郑巍叁名同志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3名同志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和引导全市各级工会宣教干部、各级新闻工作者,学先进、赶先进,积极投身工会“三工”宣传第一线,多写稿、写好稿、展开工会“三工”新闻宣传竞赛,为做大做强工会新闻宣传品牌,提升工会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