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英丽


史英丽同志,政策法规科科长。她始终以强烈的事业感和责任心,在工作战线上勤勤恳恳,开拓进取;她勤于自学,精通法律法规知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忠于事实和法律,无愧于崇高的职责。她在工作中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创新工作方法,为污水处理费征收及公用事业这一确保民生的行业有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简要事迹如下:

一是抓好本单位人员的普法学习活动。五年来,她坚持从自身做起,坚持集体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清正廉洁教育,做到先学一步,学好一点、学深一点,以先进人物为榜样,起到了示范作用。

二是完善各项法制工作制度。法制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为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她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制工作制度,如《平顶山市污管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文明礼仪规范》、《行政处罚事先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等等,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是创新执法模式,提倡柔性执法。她积极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探索严格执法和柔性执法有机统一的途径,从“查违法”为主到与“帮治理”并重。罚前约谈是史英丽同志近两年来在执法队伍中推行的柔性执法举措之一,通过罚前约谈,使行政相对人认清违法的事实和危害,及时整改,从根源上及时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不断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几年来,经她审核把关的案件,均做到证据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没有出现过纰漏,复议案件全部被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无诉讼案件发生。在她的指导下,市污管办的行政执法案卷已连续三年在全市的案卷评查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案卷。特别是2013年5月,曾选送五份优秀案卷在全市的执法经验交流会上被作为先进经验进行推广,2014年,在全市172份参评案卷中,一份被评为“十佳”案卷,一份被评为优秀案卷。

2006年污管办成立至今,每年的年终考评史英丽同志均被评为优秀,多次被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评为先进个人,2007、2009年度被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个人,2010-2013年度已连续四年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河南省建设法制先进个人。 她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工作,勤勤恳恳做事,用自己的信念与责任,执著与追求,在普法战线上书写了辉煌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