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规范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工作的行为,现将《平顶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关于开展工会系统防汛救灾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贯彻落实省总《关于加强工会系统防汛救灾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现就开展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的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

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总、市总决策部署,提高政站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在防汛救灾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中发挥好经审组织的监督作用。

二、前置监督,督促资金及时拨付使用

要把审查监督关口前移,对防汛救灾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拨付时效等方面实施前置监督,促进资金安排更加科学合理,防止专项资金沉淀。

三、加强审计,维护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

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发电【2021】39号精神、《全总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3号)、省总《关于加强防汛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豫工发电【2021】16号)和《2021年平顶山市总工会应急救灾资金下拨通知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组织开展防汛救灾专项资金审计,促进专项资金合规使用,发挥效益。

各县(市、区)工会经审会对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请于8月20日前报市总经审办。

市总财务部、工人文化宫、工人疗养院的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由市总经审办于8月20日前审计完毕,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推荐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公示


正文

根据《关于申报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基层申报、资格审核,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现将我市拟推荐的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1日到27日。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总工会联系,电话:3799609。

关于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比赛结果的公示


正文

根据平工文【2021】31号文件要求,我们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全市教育系统共推荐出231名优秀选手参加了市级比赛,经过严格组织评审,大赛评出各学科特等奖一名,一、二等奖若干,具体评审结果见附件。

表彰文件将在随后时间下发,请关注平顶山工会网。

公示时间:2021.7.21——2021.7.27(5个工作日)。

请各位获奖选手注意核对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异议请打电话0375-3799631咨询。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开展 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2021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不断提升助学帮扶的精准性

各级工会要对本区域困难职工家庭开展详细地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以及家庭子女的升学情况,做到困难职工家庭状况清、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学校学费清、助学愿望清。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门别类理清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方面的需求,按照家庭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助学帮扶措施,统筹兼顾、因户施策。

二、加强制度保障,有效衔接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政策体系

各级工会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助学政策,为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充分利用现有学生资助政策,将就学期间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及我省学生“奖、助、贷、勤、减、免”政策体系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保障其享受相应的救助政策,在就学期间为其提供全程帮扶。

三、广泛筹措资金,搭建助学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利用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和帮扶工作站、点,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采取企业赞助、个人捐助、工会补贴、行政支持等多种途径筹资,争取筹资额不低于去年。要将企业的公益捐赠、公益组织的慈善项目等多种资源进行综合集成,精准对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上学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四、创新助学形式,延伸助学活动链条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创新助学形式,扩大助学范围,可以对资助过的往届生开展暑期专项勤工俭学活动,并给予岗位补贴;有条件的工会还可以将高等教育之外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等纳入助学范围;鼓励将困难农民工子女纳入助学范围。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加强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根据困难职工子女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校企对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等形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就业帮助和创业扶持,形成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的全程链条式帮扶服务。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关心关注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有条件的工会可以开展专场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不断提升受助困难职工子女在助学活动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报送“金秋助学”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于9月7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邮箱:pdsghbzb@163.com

第十八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候选单位、个人公示


正文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和河南广播电视台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21]22号)要求,经基层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评选出2家候选单位和3名候选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7月5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7月5日前向平顶山市总工会宣教部反映。

监督电话:0375-3799611

邮箱:pdsghxjb@163.com


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候选单位名单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

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候选人名单

穆凯乾  平顶山银行特殊资产经营部总经理

孙 刚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矿统筹医保中心主任

吴 超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部长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度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度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度教学技能竞赛,(以下简称 “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组成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   刘夙凯 (市总工会副主席)

                         苏红英 (市教体局副局长)

副     组     长: 苏新娜 (市总工会女工委主任、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李亚平 (湛河区政协副主席、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主任)

                         王  蕾 (市教体局人事科科长)

                         张朝华 (市教体局高等教育科科长)

                         袁素英 (市教育技术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科文卫体工会,李亚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工会、各学校工会要成立相应的竞赛领导机构,组织本地和本单位教学竞赛及推选工作。

二、竞赛内容

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重点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开展,共设9个竞赛科目。具体学科门类如下:

1、高级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语文教学、政治教学。

2、初级中学:化学教学、生物教学。 

3、农村初级中学:语文教学

4、农村小学: 数学教学

5、电教系统信息技术创新教学竞赛组:

高级中学:英语教学

初级中学:历史教学

小       学: 语文教学

(按照省总工会和省电教系统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项目竞赛要求,高级中学英语教学、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小学语文教学由平顶山市电化教育馆制定比赛方案和竞赛细则,负责组织实施并上报竞赛结果,电教系统信息技术创新教学竞赛科目所有比赛材料由市电化教育馆统一收取。)

三、竞赛形式

教学技能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1年7月5日前,各参赛单位推荐出每个学科参加市赛人员。各县(市、区)每科原则上限报11名,边远农村学校每校每科可适当增加名额1名,由各县(市、区)教育工会统一报名;中(职)专学校、局属学校和民办学校,每校每科限报3名。

第二阶段:2021年7月中旬,由市教学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比赛。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今年不再进行现场讲课,比赛形式为视频教学竞赛,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初、高中竞赛科目的选手需录制“微型课”视频,录制要求: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2、参赛视频推荐使用高清制式,应为未参加过省级及以上级别评优活动的作品。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学校和市、县(区)等任何与个人相关的信息,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3、根据往年教学比赛的经验和参考,要求参赛视频制作规范、专业性强,如果参赛视频不能正常播放,取消参赛资格。

四、竞赛要求

1、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职责,量化标准,规范程序,落实责任。要以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为契机,在广大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比贡献、创一流的热潮。

2、比赛将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全面的原则,综合评价参赛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评委要结合参赛者的实际授课效果和教案设计,依据评分标准综合打分,选出优秀课例。

3、严把参赛资格。参赛选手条件应为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教师。要充分考虑各地特别是农村学校实际,各县(市、区)参赛名额分配要向乡镇以下基层学校倾斜。推荐报送前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方可推荐报送。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未经程序选拔和推荐的,一经发现,撤销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认真总结经验,注重培育典型。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推进教学改革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经验,注重发现典型,促进全市教师教学技能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表彰奖励

按照竞赛科目拟设特等奖9名,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获奖者由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颁发荣誉证书,一等奖获得者授予“平顶山市教学标兵”称号,特等奖获得者符合推荐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六、报送材料

(一)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农村初级中学、农村小学参赛选手需要报送的材料

1、《平顶山市教育系统2021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A3纸双面打印);

2、课堂教案1份(用A4纸打印);

3、同教案的微型课DVD数据光盘2份(不标注任何信息);

4、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

5、2019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二)参赛选手报送材料要求

审批表、光盘、教案、荣誉、先进事迹材料放置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科目—地区和单位—姓名,如“高中物理—平顶山市一高—张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各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三)报送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各单位制定的竞赛方案、实施细则;

2、公示结果;

3、《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1份,《2021年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参赛教师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1份,电子版发送邮箱。

(四)报送时间

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6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平顶山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王  琎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农村初级中学、农村小学)

电  话: 3799631

邮  箱:jygh0375@163.com

2.平顶山市电化教育馆:  刘  力(电教系统信息技术创新教学竞赛科目)

电  话:2629810

邮  箱:pdssdhjyg@163.com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工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并于2021年8月7日前,将相关活动图片和总结报送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关于召开全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工作会议的通知


正文

为了推动落实平顶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工作,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召开全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21年6月18日(周五)上午8:50

会议地点:市总工会4楼东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县(市)区工会主席(或党组书记)、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负责人;各产业工会主任;市级(含)以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及所在企业工会负责人。

会议内容:省总领导介绍全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开展情况;平煤集团经验交流;市总领导安排部署我市相关工作;对创新工作室联盟线上注册进行培训讲解。

联  系  人:祁岩、任国伟

联系电话:379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