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总机关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


市总各支部: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遭遇了病虫害、大风和洪涝等自然灾害,部分居民住房损坏或倒塌,部分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经济损失较大,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继续帮助和救济。目前已进入严冬,为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即时困难和燃眉之急,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送温暖、献爱心”集中捐助活动(平办文[2010]30号)的通知要求,经市总研究,决定在市总机关开展“送温暖、献爱心”集中捐助活动。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捐助活动重要意义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扶贫济困、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为困难群众和灾民募集过冬棉衣被,是就救弱济困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支部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捐助的重要意义,确保集中捐助活动有卖有色,扎实有效。

二、捐助内容和时间要求

此次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赠棉被、大衣、棉衣裤、羽绒服、毛衣、绒衣、绒裤等御寒物品。所有捐款全部用于救助特困群众。此次捐助活动从本通知下发日开始,到2011年1月13日止。

三、捐助的原则

市总机关“送温暖、献爱心”集中捐助活动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各支部要杜绝命令和强行摊派现象的发生。市总机关党委将捐款和捐助的物品统一送交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接受站。此次捐助结果将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

平顶山市总工会机关党委
201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