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劳动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平工文[2011]51号)


文件正文

2010年,根据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保局在全市重点企业中组织开展了以“比管理创新、比技术进步,降能耗、降排放”为主要内容的“双比双降”节能减排竞赛活动。各参赛单位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开展了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创造发明等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为我市实现2010年“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突出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各参赛单位评比申报,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保局研究决定:授予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等12家企业“平顶山市节能减排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陈寒秋等16位同志“平顶山市节能减排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中再创新业绩。希望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创造发明等多种形式的节能减排竞赛活动,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实现全市2011年和“十二五”期间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的目标,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平顶山市2010年节能减排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2、平顶山市2010年节能减排竞赛活动先进个人

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