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 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平工总[2012]3号)


文件正文

2011年,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及广大女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弘扬先进,推进创先争优,激励女职工奋发向上、建功立业的精神,激发女职工组织扎实推进女职工工作全面发展的干劲,市总工会决定授予平煤神马集团一矿综合修造厂女子大学生班等10个集体“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同时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刘凡丽等11名同志“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同时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平煤神马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液压支架厂天车班等39个集体“平顶山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称号;授予魏轶凡等40名女职工“平顶山市建功立业标兵”称号;授予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帘子布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45个工会女职工组织为“平顶山市先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授予郭亚琳等48名同志为“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以她们为榜样,求真务实,拼搏奉献,为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再创佳绩。

附件:1、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名单
2、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个人名单
3、平顶山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名单
4、平顶山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名单
5、平顶山市先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名单
6、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名单

         2012年3月2日

主题词:女职工工作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表彰 决定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日印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