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总工会召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工作会议


正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特别规定》,6月14日上午,县总工会召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工作会议。县总工会副主席贾小莉及县直各单位女工主任6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总工会副主席贾小莉首先传达了平顶山市总工会宣传贯彻《特别规定》工作会议的精神,组织大家学习了《特别规定》的特点和主要内容,宣读了叶县总工会关于宣传贯彻《特别规定》的通知。

县总工会副主席贾小莉在讲话中强调,女职工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特别规定》作为当前工会女职工组织深入推进“三走访、三服务、百名干部职工下基层”活动的重要举措,切实帮助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同时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要将规定的宣传活动与女职工普法宣传、培训活动相结合,增强法律知识,扩大社会知晓率。要不断深化工会女职工重点工作,通过“服务职工活动”深入走访基层企业、走访一线女职工,针对基层企业女职工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点,帮助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巩固阵地,加强工作,积极就女职工权益问题开展要约行动,及时调整完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内容,不断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力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