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召开2010年工会法律、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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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市总组织召开了2010年全市工会法律、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暨深化共同约定行动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并对2010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总党组成员、副主席余文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3月22日,省总在漯河召开了“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及暨深化共同约定行动现场经验交流会”,省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桑金科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积极总结推广漯河等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动员全省各级工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深化“共同约定行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让职工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余文英要求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市总法律、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制定规划,积极采取措施,迅速把“共同约定行动”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推进。要把这两项工作作为各级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当前,特别是要集中力量抓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

余文英强调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继续深入推进“共同约定行动”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运作,拓展覆盖,扎扎实实做好“共同约定行动”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确保完成市总下达的目标任务。二要用发展的思路,深入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要把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工会的“牛鼻子”工程,举全会之力,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努力实现创建活动向全面创建和谐企业延伸,向引导职工全面发展深化,向实现全面覆盖拓展,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三要扎实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在厂务公开内容和形式上不断更新,在方法和措施上不断改进,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四要规范完善职代会制度。要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职代会制度建设,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规范运作,全面提高职代会的质量。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加强对推行乡镇、街道,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分类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推广典型,充分发挥职代会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的作用。五要健全完善工会法律援助体系。要在组织上形成网络化,在区域上实现全覆盖,完善制度,规范运作。要在充分发挥作用上下功夫,在方便、快捷上有新突破,有效及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上实现新作为。

各县(市)区工会主管主席和部长、产业工会主任,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主管领导和市总各产业确定的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大中企业工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