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5年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各重点企业劳动模范评审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5]4号)精神和省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配名额、评选推荐条件、评选程序和有关说明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及时上报市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平顶山市201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平顶山市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