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召开,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献、县人大法工委主任黄自军、县总工会主席李怀中和县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程万通出席会议。下午,县总工会立即行动,召开了各部室负责人以上人员会议。会上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精神和市总领导的重要指示。会议决定,县总工会积极行动,统一认识,做到思想上落实、组织上落实、工作上落实、经费上落实,全力配合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会议讨论了《关于做好<工会法>和<工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的通知》草案。
7月5日上午,鲁山县总工会主席李怀中和常务副主席付国主动与县人大领导汇报县工会关于配合执法检查的工作计划,并参加由人大副主任李文献主持的各室、委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中心议题研究布置县人大关于《工会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实施方案》。方案就工会法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对象、内容及方式、组织领导和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会议上,李主席提出了工会法执法检查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内容(内容附后),会议还采纳了工会的建议,抽调审计、税务、劳动等部门参加检查。会议决定在7月7日上午召开鲁山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动员会,8日下午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2——16日对天瑞集团、玉京大酒店等10个企业进行工会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人大会议结束后,李怀中主席就马上召集县总工会各部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县人大会议的精神,讨论通过了《关于做好<工会法>和<工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通知要求鲁山县辖区内所有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会议还就配合人大工会法执法检查、搞好一法一条例宣传等工作做了研究部署。
5日下午,鲁山县总工会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议上大家重新学习了《工会法》和《工会条例》。会议要求以此次人大工会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标语等多种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工会法》和《工会条例》,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的热潮。会议对工会配合县人大工会法执法检查工作作了详细的分工。
附:检查内容
1、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
⑴、工会组织是否健全、是否达到“六有”(有人员、有场地、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有记录)标准;⑵、工会委员会是否定期换届;⑶、工会主席是否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豫发[2001]11号)享受同级副职待遇;
2、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⑴、职代会制度是否健全,每年是否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⑵、企业重大事项是否经过职代会讨论;⑶、是否做到厂务公开;⑷、企业与工会是否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⑸、是否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3、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⑴、企业和职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⑵、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劳动工时、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⑶、企业是否为职工按时交纳了“三金”及其它保险;⑷、企业是否为困难职工做到档案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帮扶到位;⑸、职工工资发放情况、企业欠薪情况和执行最低劳动工资标准情况。
4、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情况
⑴、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是否按“三同时”规定落实(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⑵、劳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是否健全;⑶、劳动环境的监测和劳动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是否到位。
5、女职工工作情况:(1)女职工组织是否健全;⑵、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是否按照《河南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⑶、女职工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维护;⑷、是否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6、工会经费的收入、使用和拔缴情况
⑴、企业工会是否建立有财务专帐,并做到制度健全;⑵、企业是否每月按时按全部职工(包括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工资总额(包括加班费和津贴)的2%向工会拔缴经费;⑶、工会经费是否做到地税全额代征;⑷、是否有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情况。
7、企业稳定情况
鲁山县总工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