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公正司法 不忘初心服务群众——记宝丰县人民法院朱正栩


她是中原大地又一个女英雄。她嘘寒问暖,扶危济困,被群众亲切称为“知心庭长”,她胸怀大局,铁面无私,全面发挥先锋模范引领作用。她就是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闹店镇人民法院庭长朱正栩。

20多年来,朱正栩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执着敬业的精神,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志,她的努力也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2019年被评为平顶山市劳动模范。在工作岗位上,她恪尽职守、成绩突出,共主审各类案件2400余件,无一错案。

2007年7月,朱正栩到了最基层的闹店人民法庭工作。面对工作挑战,朱正栩迎难不回避、办事不推诿,以饱满的热情迅速投入到工作中,坚持秉公办案,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共带领法庭干警办结各类案件2130余件,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维护辖区稳定和群众利益做出了突出贡献。
 

朱正栩曾说,无论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还是一名法官,一定要心中有爱,一定要真心地热爱人民群众,真心地关怀困难群众,要有同情心。这样才能真正代表基层百姓的心声,才有可能在工作中真正理解到当事人的想法。在工作中,朱正栩总是冲锋在前。深入现场走访,因案制宜,把握适当时机,及时化解纠纷。办案之余她总是到村里与群众谈心,了解群众的生活情况,对于那些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在案件办结后,她还放心不下,经常上门去看望,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朱正栩说:“当时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这么一个荣誉称号,让我觉得非常激动,因为我只是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名工作者,但是党和国家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让我觉得非常的振奋,这对我来说既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鞭策,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忘记我的这个身份,它要求我更加努力,更好地完成我的工作,更加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件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