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总工会对全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及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正文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经审监督的实施意见》(豫工文【2019】103号)及《平顶山市总工会经审办工作安排,县总工会积极行动,成立由一名副主席任组长,财务部、经审办为组员的审计小组。自4月10起对全县18个乡镇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度工会财务收支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截止目前,县总工会审计小组按照市总工会要求,已经完成了对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和“五一劳动奖状”单位工会经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的审计。通过审计,大多数单位工会都能按照要求支出,票据合理,做到了专款专用。并对部分单位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有效促进了疫情防控资金的合理使用及基层上缴工会经费的积极性。接下来,县总工会继续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计提、拨缴、使用情况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有效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