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总工会2011年经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平顶山市总工会2011年经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安排年度工作时参考。

2011年,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总十三届五次全委会、市总九届十四次全委会确定的经审工作目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以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县级工会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为基础,以提高审查审计质量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特别是各项专项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推动经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在工会工作全局中更好地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继续加强对本级经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监督关口,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按照省总的要求对参加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评选的有关单位进行工会经费计提、拨缴情况专项审计。

三、按照全总《关于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工会帮扶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确保财政拨付和上级工会补助的帮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拨付领用手续真实完备并及时、足额拨付使用,预防和杜绝截留、挪用等情况。市总经审办将对5家列入今年财务收支审计计划的县级工会的帮扶资金实行就地审计,对未列入今年财务收支审计计划的6家县级工会实行报送审计,审计时间另行通知。

四、继续加大对县级工会经费的审计监督力度,按照《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今年市总经审办将对汝州、鲁山、叶县、卫东区、郏县五家县级工会2009年、2010年两个年度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就地审计。

五、依据《平顶山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市总经审办对市总所属市工人文化宫、市总工会劳动服务公司、退休职工活动中心、省温泉疗养院、市职工技术协会等单位进行财务收支状况审计。

六、继续开展对上解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工会经费计拨和管理使用的审计,确保各级工会经费合理合规使用,同时还要及时做好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基建审计等临时性的审计工作。

七、以《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为载体,继续加大对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指导力度,抓好全总《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的意见》的落实,推动解决县级工会经审机构和干部配备问题,以开展实务审计和专项审计为重点,切实发挥县级工会经审组织的作用;市总经审办今年对全市县级工会进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评选出的经审工作先进单位将上报省总,为今年省总开展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考评表彰活动做准备,此外要配合省总做好对我市荣获2009年度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兵单位进行调研复查工作。

八、按照《平顶山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市总将对照《标准》对各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进行考评,根据各基层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具体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

九、做好基层工会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的计拨审计工作,积极与税务稽查部门沟通,做好查漏补欠、应收尽收,监督基层工会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十、努力提高审查审计质量,建立和完善审计回访和整改督查制度,促进审计质量提高和整改意见落实,使审计成果真正发挥效用。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市总经审会2011年经费审查工作安排,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加大经审工作监督实效,推动经审工作的理论信息、干部培训和工作创新,提高经审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