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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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省、市两办《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广泛动员全区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强力推进企业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职工收入合理较快增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新华区总工会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坚持把“要约行动月”活动做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以来,严格落实新华区工会主席吕聚合同志的重要指示: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坚持参与和维权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坚持企业主与职工的“双赢”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目标。始终把推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权益、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构建和谐的重要工作.新华区总工会精心部署、强力推进, 使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圆满结束。截至目前,全区共发出要约书576份,收到答复书576份,要约率、答复率达100%。已签订553家,签约率达到96%。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要约率、答复率、协商率、签订率达到100%。其中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33份。覆盖企业394家、职工12445人;签订行业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份,覆盖企业52家、职工694人。其中316家企业单独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32111人。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要约率、答复率、签约率达到百分之百。中小型非公企业集中的八个镇(街道)全部鉴订了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覆盖职工13139人、覆盖率达到97%以上,职工工资年平均增幅达10%左右。

今年以来,新华区总工会坚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动员全区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在服务企业、帮助职工、促进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