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劳动


正文

“自从新华区总工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工资发放有了保障,这让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感谢区总工会对我们广大职工的关怀。”10月29日,平顶山市新华区辖区苏宁易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李耀军满怀感激地说。

为维护辖区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华区总工会组织开展了企业代表、职工代表、企业工会三方工资集体协商签约活动,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就劳动报酬、工资涨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工权益、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书面协议。

在签约过程中,该区总工会聘请专职指导员深入企业,通过现场解答、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使广大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职工集体协商意识,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了浓厚氛围。

通过全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更好的保护,职工劳动环境普遍得到改善、工资福利增速较稳、职工心情更加舒畅,明显提高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截至目前,全区已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企业80多家,覆盖职工7600人。其中,非公企业71家,签约率达95%,覆盖职工6021人;区域性工会5家,覆盖企业65家,覆盖职工1020人;行业性工会5家,覆盖职工559人。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劳资和谐关系的最有效途径,我们将在突出协商重点、健全工资协商台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提高协商水平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持续健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和维护好企业职工现实和长远利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新华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周广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