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2021年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工作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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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下午,鲁山县总工会在职工俱乐部会议室召开全县2021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工作会,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高光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超、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杨潇、县总工会保障部部长李丹丹及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工会工作的主管领导、县重点企业工会主席参会。

会议由杨主任主持,李局长宣读《鲁山县总工会 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山县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通知》。李部长详细解读了集体协商工作流程。高主席要求,工资集体协商活动是鲁山县总工会贯彻习总书记在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落实省总工会“五大行动”、“十件实事”,市总权益保障工作安排的具体体现。各参会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工会、各企业工会结合实际和自身特点,组织好所属企业的工资集体合同签约,按时完成签约任务。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