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5月26日印

〔共印100份〕


关于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夯实工会女职工组织基础,更好地发挥女职工组织作用,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实现在已建工会企业中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全覆盖(以下简称“两个覆盖”),依据《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推进“两个覆盖”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自2011年起,用3年时间,实现在已建工会企业中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女职工专项合同”)的全覆盖。女职工组织组建工作目标是:在已建工会企业中女职工组织组建率2011年达到95%,2012年达到98%,2013年底实现全覆盖;推进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目标是:在已建工会女职工组织并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中,女职工专项合同覆盖率2011年达到95%,2012年达到98%,2013年底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推进“两个覆盖”,要坚持哪里建工会、哪里有女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原则;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更好地实现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着力推进“两个覆盖”。

三、主要措施

(一)将“两个覆盖”纳入全会重点工作同步推进。进一步贯彻全总《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将“两个覆盖”工作目标纳入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预期目标、组建目标考核体系、“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做到工会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建筹备、产生、报批的“三同时”,女职工专项合同与集体合同协商、签订、履约的“三同步”。

(二)加大重点企业、重点领域推进工作力度。以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建企业为重点,加快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特别是小企业工会联合会推进“两个覆盖”的工作步伐。探索创新女职工组织组建形式,提高组建质量,通过属地联合,促进分层覆盖;通过条块联合,促进区域覆盖;通过垂直联合,促进行业覆盖。加强对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的指导服务,进一步确立协商主体,完善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和运作方式等,全面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专项合同的签订和履约,切实维护好中小企业女职工的权益。



(三)加强推进“两个覆盖”的制度建设。按照工会女职工组织体系网络化、基础工作标准化、工作格局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健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健全女职工专项合同履约责任制度,把加强平等协商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制度纳入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激励、考核制度,开展争创达标活动,提高推进“两个覆盖”的工作水平。



(四)加强对推进“两个覆盖”的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在工会组建检查考核、企业集体合同和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和职代会报告制度等工作中,对推进“两个覆盖”统筹安排,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并重,扩大覆盖面与提高质量并举。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推进“两个覆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工会要将推进“两个覆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措施,积极稳步推进。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同级党政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工会内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协同推进“两个覆盖”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女职工工作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确保“两个覆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分类指导,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有效的服务和帮助。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其示范导向作用,提高推进“两个覆盖”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宣传引导,扩大“两个覆盖”的社会影响。充分利用新闻、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借助全会依法推进“两个普遍”的有利契机,大力宣传实施“两个覆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推进“两个覆盖”工作的良好发展和目标的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