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 (女职工关爱室)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推动工会组织做实做细女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关爱职场“五期”女职工的文明生活理念,打造关爱女职工的服务阵地,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继续推进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评选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同时给予一定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推动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扩大覆盖、规范运作,推进女职工关爱室应建尽建;二是强化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的规范化、灵活性和社会影响力;三是对全市工会系统主导的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四是以推进女职工关爱室应建尽建年为契机,宣传展示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五是对条件成熟的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授予“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称号。

二、工作措施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加强对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不同性质和条件的单位,实地检查指导,开展经验交流,帮助基层单位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地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推进新建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对已建成的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予以改善升级。加强对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不断提高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管理的服务水平,使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成为女职工“五期”保护时休息与心理调适的“温馨驿站”,真正打造成深受女职工信赖、温暖贴心、舒缓压力的关爱服务品牌。

各级工会组织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完善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信息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服务。根据实际掌握的情况,据实填写《平顶山市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信息表》,随参评资料一并报市总女工部。

三、评选办法

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开展实地审核,择优推荐1-2家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市总工会对管理规范、设施齐全、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的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进行综合考察,评选结果在市总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申报表》(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平顶山市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信息表》(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市总女工部,同时将电子版及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环境的5张现场照片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逾期未报送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联系电话:0375-3799620

邮箱:nzgb@pdsg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