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三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2021年11月1日是《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推动《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营造用人单位和广大女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特别规定》实施三周年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情系女职工 关爱暖人心

二、活动时间

11月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安排本地区、本单位的集中宣传活动,充分组织动员辖区基层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宣传专栏、发放宣传品、宣传页、免费法律咨询等形式展开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

(二)组织集体学习。以《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以专题讲座、巡讲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推动普法宣传进基层、进车间、进班组。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于11月2日至4日在“豫工惠”APP上组织开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奖竞答活动,请各地区、各单位广泛动员职工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率。

(三)进行专项调研。以《特别规定》实施三周年为契机,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非公企业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尤其是对在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推动《特别规定》落实率逐年稳步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特别规定》学习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责任,把《特别规定》宣传普及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知晓率、普及率。

(二)创新工作方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以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为《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注重宣传实效。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用生动的事例、鲜活的语言把《特别规定》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特别规定》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请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特别规定》宣传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3-5张照片报送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

联系电话:3799620       

电子邮箱:nzgb@pdsg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