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家政服务员技能培训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家政服务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商商贸[2011]125号)精神,为了更好的提高全市家政服务员的服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培养一支思想素质高、技能水平强、信誉质量优的家政服务队伍,进一步促进弱势群体就业,缓解当前就业压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要求。市总工会结合当前社区家政服务发展和家政服务员的实际情况,决定举办家政服务员技能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家政服务员培训旨在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人员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作。

二、培训对象

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无业或下岗职工、农民工。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内容:家政职业概述、家政基础知识、家庭营养保健与护理、家政服务的安全及法律常识。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实际操作与场地练习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与时间

培训地点: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培训学校

培训时间:培训共分四期进行,每期16天。第一期于2011年9月7日开班。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并于2011年9月5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总工会保障部。

2、加大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就业、择业和用工新观念,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和尊重家政从业人员的劳动贡献,逐渐形成正确成熟的消费观念,创造全社会尊重、关心及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凡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组织推荐的学生,初级培训一律免费。


附件1:

家政服务员培训班招生简章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实现就业,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及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行为,为我市家政服务行业输送优秀的从业人员,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培训学校决定长期开办“家政服务员培训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无业或下岗职工、农民工。

二、培训地点

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培训学校(市工人文化宫院内)

三、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四、培训时间

根据学员情况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及学时

参照“家政服务工程”教学大纲,总学时不少于150个。结业后由相关部门颁发家政服务资格认定证书,并根据个人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技术中级证书(工本费自理),有就业愿望的由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培训学校推荐就业。

六、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家政服务员培训班报名表”一份及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培训学校(报名表附后)。

七、报名地点

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培训学校:0375-3799729

联系人:蒋玉改 李绍文

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培训学校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