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站参加我市民用煤气调价听证会


正文

6月3日,市总工会职工物价监督总站主任盛保平同志参加了我市民用煤气调价听证会。

我市这次民用煤气调价由市物价部门提出了两个调价方案。方案一:由原来的0.82元/立方米,调到1.33元/立方米,调价额为0.51元/立方米,调幅为62.2%。方案二:由原来的0.82元/立方米,调到1.20元/立方米,调价额为0.38元/立方米,调幅为46.3%。以上方案对享受低保的煤气用户执行1.10元/立方米的优惠价格。

根据这两个方案,结合我们平时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信息,盛保平同志在会上发表了对这次煤气调价的意见:1、认为方案一上涨幅度太大,与我市居民现有经济收入状况所具备的承受能力相距较大。2、基本同意第二个调价方案。但是,对于方案中享受低保的煤气用户执行1.10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不赞同。其依据理由是:我们在接收到平顶山市民用煤气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后,及时走访了市总有关部门,了解了我市困难职工家庭收入情况。从收集到的资料信息中,普遍反映困难职工和低保户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社会物价指数的不断上涨,水电费的支出已经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困难,如果这次煤气价格调整再涨幅过大,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压力。据统计,目前在我市35万职工中,困难职工12845人,其中家庭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家庭4028户,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4602户。这些困难职工和低保对象的居民收入微薄,生活困难。如果这次煤气调价涨幅过高,无疑会更加加重这部分人群的经济负担,与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不相符合。其次,市物价部门提供资料显示,由于近年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人工费用的增长,煤气生产销售成本持续上升,特别是煤价涨幅较大,企业成本和销售价格倒挂价格矛盾亟待解决。针对这一矛盾,我们认为中平能化集团天宏焦化公司和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应在今后的经营中,从狠抓管理、科学经营、增大技改、压缩成本为切入点,切实致力于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完善和落实。使公司的经营能够良好快速发展,达到供需双方利益双赢的目的是完全可能的。再有,当前的经济形势处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市居民消费能力减弱,如果煤气调价涨幅较大的话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的激化、升级,给社会造成诸多的不和谐因素。

然而,这次民用煤气价格上调,政府部门引入了公开听证程序,这是政府行政制度改革中的一项开创性工作。是依法行政、依法制价的重要措施,是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正当权益的需要。我们本着对职工群众负责、对政府负责和对经营企业利益负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对这次民用煤气价格适当上调是同意的,但不同意上涨幅度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