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召开企业及新业态行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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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7月20日下午,叶县召开企业及新业态行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推进会。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总工会、县交通局有关负责同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体人员,各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主任,叶县部分企业及新业态企业(行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2年内在全县基本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在快递物流、电商等新业态劳动者集中的企业培育一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整合人社、工会、司法等调解资源基础上,构建“县、乡、企业”三级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会议强调,要把做好协商调解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要做实建前指导、建中参与、建后跟踪三个关键环节,组织专业人员一对一指导企业制定调解组织成立文件,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完善协商调解各项制度,确保正常开展工作。企业层面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于指导组提出的建设意见建议用心聆听、认真记录、主动改进。要积极开展企业内部争议调解,做到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抓早抓小,将劳动人事争议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