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

此次竞赛活动参赛范围为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干部及广大女职工,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必须组织参赛,并于2011年11月1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答卷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同时报送活动小结。市总工会将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情况设置奖项及组织奖,并进行通报。

试题可在市总工会网站<女工工作>下载,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电话:379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