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11月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已由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女职工工作干部积极参与,登录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在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中对草案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lifachu@mohrss.gov.cn

(三)传真:010—84233796

(四)信函邮寄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平顶山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