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保健委员会平保委(2009)1号文件要求,从5月下旬至7月底,对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进行健康体检。市总工会已经将名单报市保健委员会,并统一安排在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项目:

(一)临床检查项目

1、内科(心血管、神经、呼吸、消化、内分泌);
2、外科(骨科、泌尿、普外);
3、皮肤科;
4、耳鼻喉科(含电测听);
5、眼科;
6、口腔科;
7、妇科(含涂片);
8、肛肠科。

(二)医技检查项目

1、X线:食道钡餐、胸部透视(存盘一年)
2、B超:肝、胆、胰、脾、肾、膀胱。女同志含子宫附件,增加乳透检查;男同志含前列腺检查。
3、心电图。

(三)临床检验项目:血脂四项、血糖、肝功1 + r-谷氨酰转肽酶、乙肝六项、肾功1 + 尿酸、血常规、尿常规。

二、体检时间

7月6日至8日。每天上午07:30~11:30。为了检查结果准确,抽血前请勿饮食。

承检医院将在体检结束后10日内组织专家对体检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体检费用及结算

本次体检每人体检费260元。财政全供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参检人员的费用由市财政按年度预算拨入市保健办,由市保健办统一与医院结算。驻平单位、企业参检人员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先进模范人物的体检工作,是营造关爱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的具体行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二)市总工会将派专人做劳模体检的联络服务工作。

(三)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单位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做好各项准备,按时参加体检。

市总工会联系电话:2916491

联系人:吴同本 祁 岩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