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助力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和就业,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定于2025年7月上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了解困难职工家庭在子女就学、就业中的困难和需求,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作用,充分整合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渠道,打造“助学帮扶—学习实践—就业援助”全链条服务体系,以务实有效的手段助力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尽快实现就业。

二 、工作对象

(一)金秋助学帮扶对象,主要是:工会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的在校生;各级工会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的其他助学对象。
(二)阳光就业援助对象,主要是:工会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工会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清需求底数

各级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准确掌握服务对象情况。各级工会要联系困难职工家庭开展普遍调查,精准了解家庭状况、子女实际数量、毕业学(院)校、家庭状况、专业方向、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援助需求等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共享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在校生、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做好情况摸底和需求调 研。工会组织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数据比对,依托工会线上平台,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帮扶和就业援助实名制档案,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做到底数清、需求明、措施实,实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

(二)共同做好助学帮扶

各级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拓展思路,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开展多种形式助学帮扶。一是积极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教育,组织劳模工匠进校园等活动,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劳动教育与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就业观。二是共同加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帮扶。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工会助学活动与国家助学体系相结合,有效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解除后顾之 忧;要用好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参照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子女助学救助项目相关要求和执行标准,为在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助学救助;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深化勤工助学工作,提供多样化勤工机会,探索设立工会勤工助学岗位和专项资金;要组织毕业年度学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提高技能水平。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各级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阵地作用,提供动手实践、劳动体验等学习机会。加大新职业、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坚持目标导向,鼓励结合各级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实际,结合学校专业特色和学生求职意向,积极整合资 源,提供职业规划、技能培训、实习实践,精准服务学生就业需求。

(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级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各自优势,将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行动覆盖范围,通过多种渠道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援助。一是多方联动开展跟踪帮扶援助和“家校地合作共育”行动。各级工会要联合人社、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未就业毕业生跟踪帮扶援助行动,帮助他们及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各项优惠政策。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辅导,发挥家校地合力,强化心理辅导,缓解思想压力和消极情绪。各级工会要动员国有企业、劳模企业、爱心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就业实践基地,为毕业生提供培训、实习、见习、就业机会。二是多措并举搭建助业平 台。探索建立常态化合作模式,为高校、企业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开展定向岗位对接。依托工会就业服务平台(“职工之家”APP就业帮扶模块、“豫工惠”APP 就业服务模 块)、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平顶山公共就业人才网等开展招聘活动,推广运用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线上招聘模式,促进毕业生和岗位精准有效对接。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 生,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政策,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四是实施好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工会勤工俭学、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项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人力资源机构合作,提供定向就业援助。

(四)鼓励支持创新创业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发挥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网络创业、返乡创业。通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筛选一批基础条件好、市场前景广、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创业项目,帮助对接政府、企业资 源,提供资金、场地等方面支持,邀请创业专家、劳模工匠提供创新指导、产品孵化以及成果转化等服务,落实好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实施

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承载着家庭解困脱困的希望,更是社会宝贵的人力资源。各级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帮扶和就业援助。要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专题部署推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

(二)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制度保障

各级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梳理教育资助、促进就业等相关政策规定,充分运用校园讲座、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讲解和活动宣传。要与民政等部门加强对接,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档案数据比对,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和就业援助体系,推动政策落实。

(三)强化统筹协调,提供精准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业助学活动支持力度。各级工会要依托线上就业服务实名制档案,对毕业生培训、实习、求职、就业做到全流程服务跟踪。生源地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与就业意向地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协同,就业意向地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异地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要充分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以公益活动、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多元化合作,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精准化就业助学服务。

(四)完善援助档案,做好统计总结

各级工会于9月25日前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业援助和助学帮扶实名制档案,持续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开展援助帮扶,并将阶段性进展情况及统计表(附件1、 附件2)报送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11月底前,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就业状态进行回访、摸底,及时更新档案数据,做好活动阶段性成果评估工作。


联系人: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冯铭
联系电话: 0375-3799617 邮箱:pdsghbzb@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局 刘培思
联系电话:0375-2978818 邮箱:pdszjyb@163.com
市教育体育局 冯丽娜
联系电话:0375-2629818 邮箱:jyjgx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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