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省总组织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豫工组字[2011]14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自查,并于2012年2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总组织部(电子邮箱:zuzhibu919@sina.com),自查内容按省总通知要求进行。

市总也将在近期对各单位开展会员评家和建家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此次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