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平顶山市总工会九届十五次全委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

平顶山市总工会九届十五次全委会议定于2012年2月29日上午9点,在市总工会四楼第四会议室召开。请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主席、市总各部室、产业工会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上午8点50分前入场完毕。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