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倡议书


正文

工资是职工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工资协商在劳资关系中的作用显得特别重要。近年来,工资增长幅度与企业效益增幅不成比例,而引发的劳动关系矛盾逐年上升,因此,我省把每年的三月定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月,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各级工会组织、劳动部门、工商组织要切实增强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一切困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积极行动,争得党委及企业行政的支持,尽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有效工作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工会作为主推机构,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善于借力,积极争得各级党组织和企业行政的支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多方配合、工会主抓、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到党委和行政的重点工作中去,拿出专门时间,抽调专门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同时,要找准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大造声势,烘托气氛,通过“要约行动月”活动,共同营造工资集体协商的良好氛围。

企业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省总工会近期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两办《意见》要求,宣传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让企业经营者看到工资集体协商不仅是为了保障职工合法、合理的工资权益,更是为企业发展聚人心,同时也让职工懂得工资集体协商是用合法的方式争取权益的有力措施。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让企业与职工相互履行责任,承担义务,共同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社会和谐的目标。

三、发挥优势,履行职责,实现工资集体协商与工会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工资协商,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全县企业工会组织要以“要约行动月”活动为契机,在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同时,不断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要教育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正确认识自身权益与企业发展的关系,珍惜岗位,努力工作,以主人翁姿态为企业稳步发展贡献力量。要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动员职工为企业快速稳步发展贡献聪明才智。要将工资协商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等有机结合,以工资集体协商促劳动关系和谐,以劳动关系和谐促企业发展,实现劳资双方共谋发展,互利双赢。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是一项惠及职工,振兴企业的良策,相信每一位有责任感的职工、工会人员及有远见的企业家都应切实行动,为我县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鲁山县总工会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