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树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加大女职工培训工作力度,推动女职工素质提升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于2012年开展河南省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选树和平顶山市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的命名工作,拟选树20所平顶山市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以工会自办学校为主,也可以是工会与有关部门联办的女职工培训教育学校(基地)。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应坚持以提升女职工综合素质为目标,以提高女职工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适应女职工多层次的发展需求。

选树的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以推荐县级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女职工培训学校(基地)为主,也可推荐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层工会女职工培训学校(基地),开展女职工培训工作三年以上,年培训女职工达500以上人次,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培训场地,有开展教学所必需的设备,正式挂工会(或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培训学校(基地、培训点等)牌匾。

(二)由同级工会副主席或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担任领导,并设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三)有一支教学质量高、教学水平得到女职工和社会认可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有可行的培训计划和实用的培训教材,针对女职工的就业特点和岗位需求等设置培训课程,注重开展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证书的女职工占一定比例。 

(五)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培训任务落实到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六)有教育培训经费,能够保障女职工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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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健全的档案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做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二)各县(市)区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本年度必须申报1所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要好中选优,真正把培训质量高、女职工认可、社会反响好的女职工培训学校推荐上来,使其真正能发挥在培养女职工人才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各级工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提供相应的培训资金。

三、申报程序

(一)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申报工作,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及实地考查,从中选树20所市级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并推荐申报省级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

(二)请从平顶山工会网站下载《平顶山市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申报登记表》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加盖公章后于7月31日前报市总女职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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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在上报申报表的同时,提供被推荐单位2千字以内的情况介绍(附电子版)。

  市总工会审核合格后于9月份统一授牌,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单位取消挂牌。

  联系电话:3799621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