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平顶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成立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平文[2012]69号)和工作需要,自2012年7月13日起,启用“平顶山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和“平顶山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一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