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

接省总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会员评家工作深入开展,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9]28号)及相关要求,对各自2012年度开展会员评家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单位要围绕各自开展会员评家工作的实际情况全面自查,肯定成绩,发现典型,找出不足,提出对策。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所属基层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覆盖情况,包括数量、比例、主要特点等。
  2、本单位推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思路、保障措施、激励机制等,进展及成效如何。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二、自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在深入调查、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体现自查内容和有数据分析的报告,并将电子版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市总组织部信箱(zuzhibu919@sina.com)。市总将依次汇总情况,向省总汇报。届时,各单位自查的情况,将作为今年工会组建工作的考核内容,并予以通报。
  2、各单位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自查时,要注重会员评家与完善基层工会民主制度,保障会员民主权利,落实会员“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紧密结合,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水平。
   
    平顶山市总工会组织部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