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务必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总工会须根据此次考核要求写出自查报告,与1月15日前报送市总组织部:zuzhibu919@sina.com

附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的通知》(总工办发[2013]2号)
   
平顶山市总工会组织部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