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召开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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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也是持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业联合会决定,2013年3月起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

3月12日上午,我区隆重举行2013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动员会,区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和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工会主席,区属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下发了《关于在全区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新华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 》。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把这次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增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克服困难,强力推动,务求实效,开创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新局面。二是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开展。一要量质并重,扎实推进。既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覆盖面,又要提升工资协商的质量,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制度,保障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扎实开展。二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交流经验,放大示范效应。三要规范操作,依法推进。三是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区工会要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等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切实加强有关工资分配政策研究,协助和配合政府部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平均工资、企业人工成本、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的研究、分析制定工作,做到定期发布、及时发布,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数据、资料和政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