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规定》的通知


文件正文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规定》已经由市总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省总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工会机关和工会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市总领导和市总机关各部门、各产业工会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要围绕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工会工作难点问题,事先提出调研题目,明确调研任务,要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深入实际,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反映职工利益诉求,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健全工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每年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加强调查研究、解剖典型等工作。市总领导外出调研要简化形式,地方工会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不超标准安排住宿,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自助餐不上高档菜肴;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二、服务职工群众。

深化“三走访、三服务,千名工会干部下基层”活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联系职工制度,建立服务职工联系点,每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职工活动。坚持全市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协调解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

三、精简会议活动。

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议人员和会议天数,除按规定召开的会议以外,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坚决合并。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不得超标准核销会议经费和摊派、转嫁经费负担。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四、精简文件简报。

严格控制以市总和市总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控制发文的数量和篇幅,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除市总、市总办公室外,市总机关各部门和各产业工会不得向下级总工会发文。严格文件审核报批程序,以市总名义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省总的公文,必须由市总主要领导签批。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从严控制简报的种类和数量,通过正式文件上报的情况,不再通过简报报送;能通过信息渠道报送的不再通过文件或简报报送。严禁擅自扩大简报发送范围。市总机关各部门、各产业工会的简报,一律不得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省总,但可以直接报送对应的省总工作部门、产业工会;各部门、产业工会的专项工作简报和会议简报,确需向上报送的,应由办公室综合汇总后报送。

五、厉行勤俭节约

减少公务接待,控制接待标准,压缩经费开支,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杜绝铺张浪费。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反对公款私请。公务接待用餐、住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严格用车配备,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超规格购置配备使用车辆。建立完善公车管理、使用、维修、经费开支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会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执行。

六、加强督促检查。

全市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执行中央、市委和省总有关规定。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和二级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每年年底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市总办公室和纪检组。市总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向市总党组汇报执行情况,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工会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把监督本办法执行情况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工会财务部门要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追加,压缩经费开支。工会经审部门每年要对本级工会会议活动等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