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总工会深入基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督查工作


正文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保障新华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覆盖,新华区总工会连日来,深入辖区各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督查工作。

据了解,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新华区总工会深入辖区企业,按照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期满的、本单位依法应当订立、续签、变更工资集体协议的、职工在劳动报酬方面有突出问题需要解决的、其他在劳动关系协调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对今年3月份已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的非公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现场督察、现场解决的方针,力争使我区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达到全覆盖。

为了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新华区总工会制定了严格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从区总工会各部室抽调精兵强将,分成两个工作组,分别由区总工会主任科员宋丽和副主任科员边丽平带队,深入辖区企业,进行督察指导。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平顶山市总工会网站、新华区公众信息网、区总工会电子屏和各基层工会厂务、政务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将我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使党政领导及职工群众及时了解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三是部门联动,依法推进。积极发挥工资集体协商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主动与区人劳社保局和区工商联协调,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