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总工会组织学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正文

1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宝丰县总工会于12月3日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内容。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标志着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这是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必将调动职工积极性,推动全县职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推动形成“党政主导、工会力推、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团结和凝聚全县广大职工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我县“建五宝、争百强,三化协调发展奔小康”奋斗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