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总文件要求,抓紧时间,集中力量把我市的“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落到实处。一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全市各级各单位工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的开展,将此项工作做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开展好、推进好。

二、要深入落实。

要根据本地实际,将基层工会主动“要约”与上一级工会代行“要约”、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结合起来,扩大要约的覆盖面。今年上半年,要求各县(市)区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总数的75%,覆盖职工总数85%,力争做到应约尽约。

活动月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要约行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4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法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