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为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附: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