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单位、班组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开展读书活动,培养职工终身学习理念,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由市总工会、市文明办等九局委组成的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决定于2015年度评选表彰一批“创争”活动先进单位、班组和先进个人。各县(市、区)工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

本次评选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10个、知识型职工标兵10名、学习型标兵班组10个;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学习型先进班组、知识型先进职工若干名。

平顶山市总工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分别授予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知识型职工标兵、学习型标兵班组“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职工由市“创争”指导委员会颁发证书和奖牌。

获得知识型职工标兵称号的职工在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评聘时可向上高聘一个等次,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向上作相应调整。

二、评选条件

(一)、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切实加强对“创争”活动的领导,把“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建立健全活动领导机构,形成党政负责、工会推动、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对“创争”工作高度重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创争”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

2、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创争”活动蓬勃开展。对创建学习型组织目标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支持率,有组织发展的共同愿景,能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行动计划,在广大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理念,形成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组织各种学习团队普遍建立。

3、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完善到位。有完备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监督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和约束激励制度,维护职工学习权利,为职工接受教育与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和保障措施;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机制,组织具有独到的创建特色;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和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

4、组织竞争力明显增强,职工队伍素质显著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在“创争”活动中都得到了不断提高,组织学习力持续提升,组织创新力、竞争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优秀人才、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取得突出成就;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增长,社会效益显著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标兵条件

1、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敬业、勤业,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

2、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强烈的学习进取愿望,并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较高学习素养、较强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善于集中团队成员智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组织并带领团队不断学习、持续创新、共同发展。

3、具有学习指导实践的能力。努力学习,积极实践,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学习促进工作,善于运用学习掌握的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潜能解决实践问题。

4、具有持续创新的成效与业绩。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技术精湛;不断超越自我,坚持学习成才,事迹特别突出;技术发明、技术创造在省内、市内同行业居领先水平;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工作创新等方面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并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平顶山市学习型标兵班组条件

1、班组创建目标明确,制度措施切实可行。班组成员了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熟知本企业(单位)发展目标和任务,对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的必要性有清醒认识;班组学习、发展确定目标和规划,有班组认同的学习实践内容与形式;班组学习制度化并有经费、场地支持。

2、班组成员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班组凝聚力增强。建立了个人及班组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制度,形成了鼓励学习、创新、成才的良好氛围,支持并帮助个人将知识应用、整合到班组工作中去;有集体荣誉感,成员团结协作,互帮互学,乐于奉献,共享学习资源和成果,成员自觉将知识转化为班组集体智慧,帮助班组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3、班组长带头学习攻关,各方面表率作用发挥突出。能精心设计班组创建方案,运用有效工作方法,调动成员工作、学习积极性,激发班组创新活力;带头实践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断提高业务技术能力。带领班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帮助和辅导成员学习、掌握、提高职业技术、技能。

4、班组竞争力显著提升,成员素质明显提高。班组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职工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养以及技术技能水平在创建学习型班组过程中明显提高,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班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创新成果及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国同行业排名处于领先地位;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改善、完善班组管理,凝聚力增强,自主管理水平明显进步,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5、班组成员树立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班组内形成了爱岗敬业、崇尚科学、追求进步的良好氛围;班组成为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优秀团队。

三、评选范围

凡是符合学习型组织基本条件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均有资格申报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凡是符合学习型班组条件的班组,均可申报市学习型标兵班组;凡是符合知识型职工基本条件的职工(包括农民工),均有资格申报市知识型职工标兵。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标准,严防弄虚作假。

2、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按照分配名额,负责向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学习型组织标兵候选单位、学习型标兵班组候选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候选个人。

3、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对评出的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全市知识型职工标兵要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4、推荐对象中各类学习型组织指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习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班组包括科、室、队、组;知识型职工的推荐不受学历、资历、职务、职称的限制。

5、推荐对象单位须建有工会组织,由基层工会严格按要求填写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平顶山市学习型标兵班组、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标兵推荐表(见附表2,3,4),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不少于2000 字的详细事迹材料一式10份,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送平顶山市总工会宣教部,所有上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 袁亚超

电 话: 3799611

电子邮箱:pdsghxjb@163.com

6、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突出成果的相关资料,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居于国内、省内、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技术发明、技术创造等成果必须同时提交国内、省级、市级成果鉴定的有关证明文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其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辅助证明材料。

附件:1、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学习型标兵班组、知识型职工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推荐表

3、平顶山市学习型标兵班组推荐表

4、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标兵推荐表

平顶山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