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6年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6年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豫工文[2016]1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哲担任,副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亢根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文生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安康杯”竞赛组织机构,加强对“安康杯”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会、安监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企事业单位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安康杯”竞赛活动给予支持,为竞赛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物质保证。

二、充实活动内容

一是扩大参赛面。发挥重点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扩大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覆盖面,力争2016年全市参赛企业数达到2200家,覆盖职工50万人。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班组示范年”建设活动。持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尤其是班组长安全管理水平,夯实企业安全基础。三是督促企业为职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广泛开展职工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四是加强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十个一”活动,不断提升安全文化水平。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组织报名。每个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者应报名参赛。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新城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将全国“安康杯”竞赛企业明细表(省通知附件3),各企事业单位将全国“安康杯”竞赛企业报名登记表(省通知附件4)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pds2916491@163.com。联系电话:3799613。未报名的不能参加年度“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

(二)检查考核和指导。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县(市、区)、高新区工会、新城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和直属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各县(市、区)、高新区工会、新城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和直属企业,要深入基层了解开展竞赛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迎接全国、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的互查和抽查准备工作。

(三)表彰奖励。本年度“安康杯”竞赛结束后,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对在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奖励,授予 “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绩特别突出的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同时推荐申报省和全国的相关荣誉称号。对连续5年以上获得省或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的单位,可分别推荐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四、做好信息通报交流工作

各县(市、区)、高新区工会、新城区工会、市各产业、直属企业 “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信息交流,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本企业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报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