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平顶山市工会代表会议的通知


文件正文

 河南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拟于2018年5月在郑州召开,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做好河南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组织人事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会议组织程序,出席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须召开工会代表会议进行选举产生。经市总工会领导同意,决定召开平顶山市工会代表会议,选举出席省工会十五大的正式代表。

会议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市总工会四楼第三会议室。

参加人员:市总工会九届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在平顶山的省总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和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市直工会、产业工会推荐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名单附后)。

具体要求:

1、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负责通知所在地的与会人员参加会议(市总工会不再另发通知给本人)。

2、请参加会议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3、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需向市总工会主席或党组书记请假,并于2018年4月3日17:00前报市总工会组织部。联系电话:3799609。

4、请与会人员在上午8:45前入场完毕。